抗税罪_抗税罪概念定义,认定
抗税罪是负有纳税义务的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故意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取公开抵制、对抗的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国刑法中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1)犯罪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取公开对抗的方法,抗拒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认定情节是否严重,主要看抗税的数额、手段及造成的后果。(3)犯罪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且具有逃避纳税非法获利的目的。(4)犯罪主体可以是负有纳税义务的一般公民、也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关于直接责任人员的含义,参见偷税罪。
《刑法》第二百零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本条规定的抗税罪,是指负有缴纳税款义务的纳税义务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犯罪。
本条规定的“以暴力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是指行为人对税务人员采用暴力方法,包括殴打、推操、伤害等直接侵害人身安全的暴力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以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是指纳税人采用威胁的方法拒不缴纳税款。如扬言以拼命的威胁方法拒交税款,或扬言对税务人员及亲属的人身、财产的安全采取伤害、破坏手段,以威胁税务人员,达到拒不缴税的目的。其中,威胁方法包括当面直接威胁,也包括采取其他间接的威胁方法,如打恐吓电话、寄恐吓信件等
在司法实践中,虽然根据本条的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纳税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但并不意味着对所有的抗税行为不分具体情节,一律定罪处罚。同样也存在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问题。据此,两者的界限主要在于情节是否轻微,情节可从以下两方面考虑:
一是暴力程度、后果及威胁的内容。如只是一般的争执、推操,或只是一般的威胁、情节较轻的,不按犯罪处理较妥;
二是抗拒的税款数额,如数额较小,也不宜以抗税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