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决水罪_过失决水罪概念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过失决水罪是指过失决水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1、行为人必须实施引起水灾即改变水势使之泛滥成灾的行为。这种行为多数是由于行为人不注意公共安全以致酿成水灾。如果是负责防洪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或擅离职守,过失引起水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不构成该罪。
2、构成该罪必须已经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并且这种严重后果是由过失行为所引起的,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如果造成的危害后果不严重或者未造成危害后果,不构成该罪。这两者存在着因果关系。